|





7月16日,贵州省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烟草专卖局在我州独山县召开了两州(市)边界烟叶收购暨专卖管理工作联席会,会议由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毛化贤副局长(副经理)主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周春副局长、范东昇副经理、黔南州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宋泽民副经理以及两州(市)局专卖、烟叶生产、整顿办等部门负责人、部分边界县烟草局局长、副经理参加了会议,到会的领导和代表共35人。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独山、南丹、平塘三个县局的主要负责人对今年烤烟生产情况和下步收购工作打算的汇报后,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边界烟叶收购秩序,规范内部监督管理,建立专卖管理协作机制的具体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形成了共识。独山、南丹、平塘三个县局还签订了边界烤烟收购专卖管理工作的协议。
一、关于边界烟叶收购及专卖管理工作
会议认为,进一步加强黔南、河池两州市边界烟叶生产、收购中的专卖管理,加强烟叶生产及专卖管理的良性互动,共同开展打击不法烟贩、维护烟叶收购秩序工作,对提高烟叶专卖市场的控制力和管理能力,圆满完成今年的烤烟收购任务计划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双方要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双方边界区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收购信息定期交流制度和边界收购工作应急预警机制,严格按照国家计划、国家烟叶标准、国家价格政策组织烟叶收购,严禁收购本区域外的烟叶,严禁制定或变相制定特殊的边界收购政策,严禁有意识地引导和改变烟叶法定流向行为,坚决打击非法收购烟叶的行为,防止毗邻地区收购秩序出现混乱。
二是建立毗邻地区烟叶专卖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县(市)边界地区烟叶收购的监督检查。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周边不法烟贩的黑名册,摸清烟叶市场的最新动态和毗邻各乡镇村屯烟贩的活动情况,拟定重点监控对象的名单,全面实施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不法烟贩的嚣张气焰,严防烟叶流入制假窝点。
三是两州(市)要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叶收购的“七条要求”和“五条纪律”,严格按合同收购,严禁转借合同交售烟叶,严禁收购无合同和超合同部分的烟叶,严禁搞价外补贴、加价抢购和跨境收购烟叶,严禁内外勾结、体外循环、非法从系统外收购烟叶。
四是加强对两烟无证运输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两州(市)的主要交通要道,实行联防联管,守土有责,搞好信息互通,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同时在处理烟叶违法案件的适用法律和处罚尺度上保持一致,坚决杜绝以罚代法、罚款放行的现象。
二、关于加强专卖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两州(市)局要坚决贯彻国家局加强内部专卖监督管理的要求,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严肃查处“两烟”体外循环案件,做到守土有责。
一要根据国家局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行业自律,全面落实合同收购的管理方式,看好自家门,收好自家烟,管好自家人,严防烟叶外流,坚决不收购异地烟叶。严格执行国家局的烟叶价格政策,不允许任何单位擅自出台违反国家价格政策的规定,以维护烟叶收购价格的严肃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烟农利益。
二是对省际间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要本着经营合法、手续齐全的原则进行。若有特殊原因延期到达或无法正常确认的,双方专卖部门要及时进行沟通,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积极给予支持。
三、关于建立长期协调工作机制的问题
会议指出,两州(市)是毗邻地区,具有深厚的友谊,完全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解决边境地区的烟叶收购、内部监督管理问题。为此,双方要进一步发挥专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作用,继续推动协调机制的进一步深化,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流和联络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信息交流会,相互通报和协调各方烟叶收购期间的专卖管理、内部监管等工作;继续完善联络员制度,仍采用联络处设在协调会主办方的方式,每年轮值,联络处在该年履行协调各方烟叶收购期间的专卖管理、内部监管等工作职能。建议2007年两州(市)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在广西区南丹县烟草专卖局举行。
会议要求:双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本次联席会议精神,认真执行签订的协议,从“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开展好今年的烟叶收购和专卖管理工作,确保边界区域烟叶收购秩序良好,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烟叶收购计划任务而共同努力。
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在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制定了相关工作措施,为确保今年黔南、河池边界区域烟叶收购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