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烟草专卖局近日查获一起无证运输烟叶的案件,当事人因抗拒烟草行政执法而被警方拘留。
2006年10月21日深夜11点,,福泉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有人从福泉市龙昌镇经马场坪向外无证运输烟叶。该局烟草专卖监督管理股股长邓贵泉立即作出部署,迅速率领烟草稽查队员在马福大道布控巡查。次日凌晨4时,我方在乐岗加油站发现可疑车辆,但该车同时也发现我方,拒绝接受检查,随即掉头向福泉方向逃窜。该车在福泉市区狂奔绕行,经过二十余分钟的跟踪,最终被我方截获,并将货主、承运人及运输车辆带回福泉市局调查了解情况。
经初步调查,无证运输烟叶的车辆为深红色长安面包车(车牌为贵J13542),车内装满烟叶,用黑色塑料膜覆盖伪装。在询问过程中,当事人态度顽劣,极不配合,百般抵赖,拒不承认,使询问工作无法进行。调查询问工作从22日凌晨5:30分一直持续到早上9:50分,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此情况下,我方请求福泉警方协助调查处理。警方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但当事人仍不知悔改,继续顽抗。甚至,承运人王叶兴从我执法人员手中强行抢夺笔录材料并将其撕毁。福泉市局依法将当事人交由警方处理,警方对承运人王叶兴以其行为妨碍执行公务予以行政拘留。
本案从接到举报到警方拘留,历时近十二个小时。我局办案人员经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持续奋战、连夜突审,不言苦,不言累,发挥了敢于奋斗和勇于奉献的精神,沉重打击了扰乱烟草市场秩序和损害国家烟草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我市烟草市场秩序的持续稳定和烟草行业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