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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惠水县法治办[2006]06号《关于开展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惠水县烟草专卖局结合本县实际,县局领导高度重视,为搞好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认真作了安排布署。我局分两个小组,明确带队干部,组织全体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分别进行法律宣传活动。12月7日第一组法律宣传进乡村(高镇),在县政法委为牵头单位,县烟草局、同时参加的还有县财政局等几家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宣传。第二次由县委、县政府等全县50余家单位利用场天进行了一次今年以来规模最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两次宣传同时邀请了惠水县电视台参与录制并作为惠水专题新闻播放,得到了全县群众的共同关注。
我局两次参加12·4活动主要采用现场解答和散发宣传资料的方式进行,先后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真假烟识别方法》等宣传资料共计8000余份,解答咨询300多人次。活动中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利用真假烟对比的方法向群众讲解如何识别假烟,向群众宣传吸食假烟对身体的危害,宣传目前农村查获的假烟品牌,从而使广大消费者更清楚的识别假烟。另外还讲述有关烟草专卖品的违法案件,对检举烟草违法行为等有关问题作了深入宣传发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有了明显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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