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特制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于2007年3月7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局、省局、州局关于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培训学习要求,我局于2007年3月12日8:30时—10:00时在市局会议室,由潘金平局长组织市局全体专卖人员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重点学习了张辉副局长在烟草行业贯彻施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内容,并进行了讲解,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市局成立以潘金平局长为组长、史飞云副局长为副组长、魏艳群、王光龙为成员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宣传领导小组。
二、由领导小组将市局原相关证件管理实施办法、方案、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清理。
三、由领导小组制定出《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培训方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考核方案。(培训方案包括市局全体专卖人员和辖区内“两烟”生产经营部门,同时专卖人员培训结束后还要进行两次考试,第一次为开卷考试,第二次为闭卷考试。)
四、稽查队要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卷烟零售客户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五、稽查队要加强管理,将于近期内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取缔无证户的专项行动,对辖区无证经营行为进行彻底清理,清理中积极推行“四先四后”的管理流程,即宣传在先、检查在后;教育在先、处罚在后;服务在先、管理在后;文明在先、执法在后,进一步促进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