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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烟草专卖局为了保障广大卷烟零售客户的合理利益,确保卷烟经营行为的规范,出台了《关于规范卷烟零售户供货量的通知》(试行),从运行情况看,绝大部分中小客户并无异议,但从满足市场需求看,还需要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政策的尺度,在确保客户的规范经营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适应我们目前的卷烟市场化运作。
黔南根据自身实际,从2007年3月份开始实施每次订货单品限量70条、总量限量200条,至今已有一个多月,通过对客户的调查了解,月供货量在400条以下的客户绝大部分表示可以接受,但有少部分客户希望黄果树(特醇)和黄果树(红金牌)不要限量70条(以便有消费者办酒时有货供应),而供货量在400——1500条的客户,绝大部分表示单品和总量都不应该限量,特别是零售价在5.00元/包以下的品牌,不应该限量70条/次(因为红、白喜事办酒的烟多在这些价位以下,需求量相对较大),限量以后有时满足不了市场需求。
通过对市场的调查了解分析,有些问题值得我们探讨,比如:农网大多数销量大的客户主要以销售黄果树(特醇)和黄果树(红金牌)为主,有的客户一个月的黄果树(特醇)的单品牌销量要达到350条以上,而城网有的客户黄果树(特醇)、黄果树(红金牌)和黄果树(佳品)的单品销量也要超过300条以上,每次单品限量70条以后,就容易造成某些单品货源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的现状,所以我们不能一刀切,要根据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来限定客户的供货量,才能确保客户的规范经营和满足市场需求。这就要求我们的客户经理对自己服务的客户了如指掌,并根据淡旺季和节假日,对自己的客户的供货信息在电脑上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各自片区的零售客户零售有货而批发无货,从而使我们零售户的合理利益得到真正的维护,确保卷烟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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