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升烟草行业良好形象,认真实践“两个至上”,福泉市局(分公司)作出了《关于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的决定》(福烟专[2007]130号)。2007年4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召开了“创建文明单位”动员大会。福泉市委宣传部和市创建文明单位的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他们对我单位的创建活动热情地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打造卓越团队,实践“两个至上”,对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共创福泉烟草企业良好形象为主题,以创建“三文明”活动为主旨,以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优雅言行为重点,全面提高广大员工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全面推进福泉烟草的两个文明建设。”
为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了有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收购站点和各职能部门共同行动,分阶段布置落实,按期根据量化考核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创建要求。二是根据“实施方案“明确了分阶段、分步骤跟踪检查办法。三是将创建文明单位与经济责任目标有机结合,实行双目标捆绑考核手段,同时由市局(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与所属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目标考核责任书》,年度末根据量化考核计分结果兑现奖惩。具体计分方式是:
全年生产经营综合工作目标实际考核得分×90%
全年精神文明建设量化目标实际考核得分×10%
以上两项目标考核得分的折算合计得分为年末实际奖惩兑现得分。
福泉市委宣传部领导对动员大会效果表示满意,同时在会上对创建文明单位的一些具体工作作了指导,并针对树立行业形象提出了“五要求”和“六不让”。
“五要求”是:
学习先于人;
工作强于人;
素质高于人;
作风正于人;
形象好于人。
“六不让”是:
不让该办的业务延误;
不让该处理的事情积压;
不让工作差错出现;
不让腐败行为发生;
不让来找我办事的人受冷落;
不让良好的单位形象因我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