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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对今后规范劳动用工、建立以劳动合同为依托的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黔南烟草新型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
11月21日,州局(公司)召开全州烟草商业系统宣贯《劳动合同法》会议,组织各县(市)局、吉星公司、金福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全州烟草商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州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等近百人学习《劳动合同法》,让大家对当前形势和相关法规知识有一个比较系统的学习和认知。
会议邀请到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的姚知兵老师对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作了全面深入的讲解,邀请到州劳动仲裁委员会雷冬林主任有针对性地就黔南烟草目前的劳动用工情况对照《劳动合同法》,如何规范用工、减少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进行了注释。
会上,州局工会主席莫天前同志指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既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又给我们创造了提升管理水平、优化员工队伍的契机。能否学习、了解、掌握和运用《劳动合同法》推动我们的工作,将其贯穿在我们劳动用工的管理过程中,将直接关系到法制环境对企业发展的正确推进,直接关系到企业对社会发展、对形势变迁的适应能力。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作为我们现代企业实现良好人力资源配置的一个新起点,一个新开端。
会上,州局局长毛化贤同志从“紧扣时代发展的主题,充分认识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确保各项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进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黔南烟草新型劳动关系;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四个方面讲述了宣贯《劳动合同法》对黔南烟草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强调指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更加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规范有序。同时对各单位提出要求:一、要广泛宣传、认真学习、切实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作为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认真解决现实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落到实处。二、依据《劳动合同法》,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机制。三、工会组织要自觉承担起责任,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四、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烟草企业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解决,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结合本次《劳动合同法》宣贯会议,全体与会人员还分三个组就我局(公司)劳动用工清理调研小组提交的《劳动用工清理调研报告》、《劳动合同签订指导意见》、《劳动合同暂行管理办法》、《劳动合同文本》等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并一致认为,随着国家政策形势和法制环境的急剧变化,以及行业改革与发展不断深入,对队伍结构的优化、人力资源的整合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劳动合同为依托的劳动用工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以人为本、依法用工,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黔南烟草新型劳动关系,推进黔南烟草商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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