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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局,州烟叶复烤厂,金福公司,分公司烟叶经理部、卷烟经理部、机关车队:
根据《贵州省烟草系统机动车辆驾驶员上岗证发放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年度审验的有关规定》,州局(分公司)决定在近期开展驾驶员《上岗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黔南州烟草系统全体在岗专(兼)职驾驶员
二、年审程序和内容
(一)驾驶员书面写出工作小结交各单位车管部门,主要总结1年来从事驾驶工作以来的实践经验、思想认识、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
(二)各单位车管部门和安全职能部门组织年检对象学习,进行驾驶技术理论和驾驶技术操作考试,测验驾驶员对交通安全法规(重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和机械常识的掌握情况。
(三)各单位车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查驾驶员基本条件、身体状况,根据平时表现考查驾驶员的心理素质、思想意识、工作(生活)作风、组织纪律、职业道德,安全行车等情况并签出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签出初审意见。
(四)州局(分公司)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初审意见,随机选择驾驶员年审后,统一办理年审手续。
四、年审时间和要求
(一)年审时间:各单位年审时间为2005年3月14日至3月25日,州局(分公司)年审时间为2005年3月28日至4月1日。
(二)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组织驾驶员进行年检,驾驶员对年审要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对所有年检对象一视同仁,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若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三)对50岁以上的驾驶员,在年审时要附有县级医院的身体检查证明,对有不适应驾驶工作或生理缺陷的,取消其年审资格。
(四)对2年内有严重违章肇事,并未处理或恢复违章积分者,暂缓年审,期间不得上岗驾驶车辆。
(五)各单位在上报年审时,必须填写《贵州省商业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定期年审申请表》和《贵州省商业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年审报表》,同时填写《贵州省商业系统机动车及驾驶员统计表》,交州局(分公司)审核。
附件:1、《贵州省烟草商业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定期年审申请表》
2、《贵州省烟草商业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年审报表》
3、《贵州省烟草商业系统机动车驾驶员定岗定车统计表》
4、《贵州省烟草商业系统兼职驾驶员及车管人员统计表》
二OO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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